艮卦
[艮卦原文]
艮其背,不获其身。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。
彖曰 : 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 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初六 | 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 |
象曰 | 艮其趾, 未失正也。 |
六二 | 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 |
象曰 | 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 |
九三 | 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。 |
象曰 | 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 |
六四 | 艮其身,无咎。 |
象曰 | 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 |
六五 | 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 |
象曰 | 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 |
上九 | 敦艮,吉。 |
象曰 | 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 |
[艮卦详解]
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;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译文:〔《艮》卦象征抑止〕:抑止于背后以避免被觉察,不让身体直接面向应当被抑止的私欲;譬如行走在庭院里也两两相背,互相不见对方被抑止的邪恶,必无咎害。
注释: ①〔艮〕:艮其背:艮,卦名,上下卦均为艮(芘),象征“抑止”。“艮其背”,说明“抑止”人的邪欲,应当在其人尚未觉察到是“邪欲”时,就不知不觉地制止掉;犹如“抑止”于“背后”,则被止者眼不见“邪欲”为何物,即《王注》所谓“目无患也”。案,“艮”象为“山”有“静止”义,故《彖传》、《说卦传》、《序卦传》均曰“艮,止也”;而《艮》卦喩于“人事”,则是侧重阐明“抑止邪欲”之理。《正义》曰艮,止也,静止之义,此是象山之卦;其以‘艮’为名,施之于人,则是止物之情,防其动欲,故谓之‘止’。‘艮其背’者,此明施止之所也。施止得所,则其道易成;施止不得其所,则其功难成。故《老子》曰:‘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’也。”又案,高亨云.•“‘艮’字当重。‘艮:艮其背’者,上‘艮’字乃卦名,下‘艮’字乃卦辞,此全书之通例也。”(《周易古经今注》及《周易大传今注》)其说可取,故在卦辞中增“艮”字为卦名,并加括号以别之。
②不获其身:犹言“其身不得面向所止之处”。此谓“抑止”于背后,则被“止”者自身不至于面向当止之私欲,即“止得其所”之义。本句是直接申发前句“艮其背”的意旨。《王注》.“所止在后,故不得其身也。”
③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:这最紧承前文理趣,又进一步譬喻“止背”之道曰:犹如被“止’’者行走在庭院里,也两两相背;则施“止”之时,互不见对方所止之邪恶,即《王注》谓“相背故也”。以此处“艮”,则“抑止邪欲”之功必成,故“无咎”。
说明: 卦辞所明“抑止”的方法,集中于“背”字:能在“相背”的情状下施止,则止欲于未萌,得其所止。因此《王注》又总说卦辞之义曰凡物对面而不相通,否之道也。《艮》者,止而不相交通之卦也。各止而不相与,何得‘无咎’?唯不相见乃可也。施止于背,不隔物欲,得其所止也。背者,无见之物也。无见则自然静止,静止而无见,则‘不获其身’矣。相背者,虽近而不相见,故‘行其庭,不见其人’也。夫施止不于无见,令物自然而止,而强止之,则奸邪并兴。近而不相得,则凶。其得无咎/艮其背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’故也。”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;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,是以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”也。
译文:《彖传》说艮”,意思是抑止。其时应当抑止就抑止,应当前行就前行;或动或静适当而不违时,抑止的道理就光辉明灿。《艮》卦大义是象征抑止,这是说明抑止适得其所。卦中六爻上下相互敌对,不相交往亲与,所以就像不让身体面向当被抑止的私欲,譬如行走在庭院里也两两相背,互不见对方被抑止的邪恶,这样抑止就不致咎害。
注释: ①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;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:这四句紧承上文释卦名“艮”为“止”之义,进一步阐说“抑止”之道要适时而用,才能“动静”得当,而“抑止”的道理便因之而“光明”。《王注》止道不可常用,必施于不可以行,适于其时,‘道’乃‘光明’也。”
②艮其止,止其所也:这两句释卦辞“艮其背”。首句谓“艮其止”,则所“抑止”之处为“背”;“背”为应当抑止之“所”,故次句曰“止其所也”。《正义》:“此释施止之所也。‘艮其止’者,叠经文‘艮其背’也;易‘背’曰‘止’以明‘背’者无见之物,即是可止之所也。”又日.•“‘艮’既训‘止’,今言‘艮其止’,是止其所止也,故日‘艮其止,止其所’也。”
③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:敌应,犹言“敌对”。这两句以六爻关系再释卦名“艮”及卦辞“不获其身”以下四句。本卦上下对应爻均为同性相敌,故曰上下敌应,不相与”;而六爻相敌对,不相亲与,正同“相背”而“抑止”之理,即卦辞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”之义。《正义》此就六爻皆不相应,释《艮》卦之名,又释卦辞‘不获其身’以下之义。凡应者,一阴一阳,二体不敌;今上下之位,虽复相当,而爻皆峙敌不相交与,故曰‘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’。然八纯卦皆六爻不应,何独于此言之者?谓此卦既止而不交,艾(“爻”阮刻作“加”,据《校勘记》改)又峙而不应,与‘止’义相协,故兼此以明之也。”
《象》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两座山重叠,象征“抑止”;君子因此自我抑止内心邪欲、所思所虑不超越本位。
注释: ①兼山,艮:兼,犹言“重”,指两山重叠。此释《艮》卦上下艮均为山之象。《正义》两山义重,谓之‘兼山’也。直置一山,已能镇止,今两山重叠,止义弥大,故曰‘兼山艮’也。”
②思不出其位:位,本位,指本分所守之位。这是说明“君子”观《艮》象,悟知“抑止”邪欲之理,故所思虑均不敢逾越本位。《程传》君子观《艮》止之象,而思安所止,不出其位也。位者,所处之分也。万事各有其所,得其所,则止而安;若当行而止,当速而久,或过、或不及,皆‘出其位’也。况逾分非据乎?”
说明: 杨万里曰:“大哉止乎!有止而绝之者,有止而居之者,有止而约之者。‘艮其背’,所以绝人欲而全天理,此止而绝之也;‘时止时行’,必止乎道,此止而居之也;‘思不出其位’,而各止其分,此止而约之也。”(《诚斋易传》)此说指出“艮”为“止”的含义有三:一是抑止邪恶,二是止于正道,三是止于本分。三者条理颇为分明。但若合以观之,能“止邪欲”,则必能“止于正道”、“止于本分”,因此前一义实可统包后二义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译文:初六,抑止在脚趾迈出之前,必无咎害,利于永久守持正固。
注释: ①艮其趾,无咎:初六居《艮》卦最下,有“趾”之象;其所施“止”,犹如施于“足趾”将动之前,不使有失正道,故曰“无咎”。《程传》六在最下,趾之象;趾,动之先也。‘艮其趾’,止于动之初也。事止于初,未至失正,故‘无咎’也。”
②利永贞:此因初六阴柔弱质,故勉以“利永贞”,犹言始终守正,则可常保“无咎”。《周易本义通释》初六阴柔,惧其始之不能终也,故戒以‘利永贞’,欲常久而贞固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艮其趾”,未失正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抑止在脚趾迈出之前”,说明初六未曾违失正道。
注释: ①未失正:《正义》行则有咎,止则不失其正,释所以利(“利”朊刻作“在”,据《校勘记》改)永贞。”
说明: 初六“无咎,利永贞”,在于能止邪于未萌。郭雍曰:“止于动之先,则易;而止于既动之后,则难”,“《象》言‘未失正’者,止于未动之先,未有失正之事也”(《郭氏传家易说》)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译文:六二,抑止小腿的运动,未能举步上承本应随从的人,心中不得畅快。
注释: ①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:腓,小腿肚(参见《咸》卦六二译注);拯,通“承”,举也,此处犹言“举步上承”,《释文》出“承”字,曰音拯救之拯,马云‘举也’。”这三句说明六二以柔处《艮》下卦之中,外卦无应,本须上承九三之阳,但“其腓”被止,故曰“不拯其随”;当行不得行,承阳之志难遂,故曰“其心不快”。《尚氏学》腓之用在行,艮其腓,是不行也”,“然阴以顺阳为天职,仍须随阳”,“既不可动,又须随阳,不能自主,故‘其心不快’”。
《象》曰:“不拯其随”,未退听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六二未能举步上承本应随从的人”,又无法退而听从抑止之命(因此心中不得畅快)。
注释: ①未退听:听,听从。这句合上句“不拯其随”,说明六二被强为抑止,进不能“拯其随”,退不能听其止,遂生“不快”之情。<尚氏学>:“听,从也。腓之用在动而前进,‘不拯f是不动不前而‘退听’也;然阳在上,义必随行,是又不能‘退听’也:进退不克自主,故心不快也。”
说明: 六二柔中得位,上承九三,动无不“正”,却被强“止”。孔颖达云:这是“施止不得其所”(《正义》)的情状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。
译文:九三,抑止腰部的运动,以至断裂背夹脊肉(身体上下中分),危险像烈火一样薰灼其心。
注释: ①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:限,界也,句中指人体上下交界处,即“腰部”,《释文》马云‘限,要也’,郑、荀、虞同”;列,通“裂”;夤,音y丨n,《释文》引马融曰“夹脊肉也”。这三句说明九三处《艮》上下卦之中,犹人体之“腰”;而腰动被止,脊肉断裂,故致“薰心”之危,其囚可知。《王注》限,身之中也,三当两象之中,故曰‘艮其限夤,当中脊之肉也,止加其限(“限”,阮刻作“身”,据《举正》改),中体而分,故‘列其夤’而忧危薰心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艮其限”,危薰心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抑止腰部的运动”,说明九三的危险将像烈火一样薰灼其心。
说明: 九三阳刚得位,正宜慎行,却被“止”腰断脊。孔颍达云此爻亦明施止不得其所也。”(《正义》)
六四,艮其身,无咎
译文:六四,抑止上身不使妄动,必无咎害。
注释: ①艮其身,无咎:身,上身。这是说明六四居《艮》上卦,犹处人身上体,故有“艮其身”之象;以柔居柔,“止”得其所,遂获“无咎”。《王注》中上称‘身’,履得其位,止求诸身,得其所处,故不陷于咎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艮其身”,止诸躬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抑止上身不使妄动”,说明六四能自我抑止安守本位。
注释: ①止诸躬:此句犹言自我抑止。《王注》自止其躬,不分全体。”《正义》广躬,犹身也。明能静止其身,不为躁动也。”
说明: 卦辞称“不获其身”,此爻言“艮其身”,两者涵义有别:前句指当“止”之时,不让其身面向所“抑止”的邪欲,即“不见可欲”,心不知则不乱;后句则指“抑止”“自身”,不令妄动,与《大象传》所谓“思不出其位”,安止本分之义同。
六五,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译文:六五,抑止其口不使妄语,发言就有条理,悔恨消亡。
注释: ①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:辅,上牙床(见《咸》卦上六译注),此处指“口”;序,条理。这三句说明六五柔居尊位,持中不偏,犹处“口”位;慎“止”其口而“言有序”,故“悔”必“亡”。《王注》施止于辅,以处其中,故口无择言,能亡其悔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艮其辅”,以中正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抑止其口不使妄语”,说明六五能居中 守正。
注释: ①以中正也:《本义》‘正’字羡文,叶韵可见。”说颇可取。
说明: 《折中》引袭焕曰艮其辅,非不言也;言而有序,所以为‘艮’也o”
上九,敦艮,吉。
译文:上九,以敦厚的品德抑止邪欲,吉祥。
注释: ①敦艮,吉:上九处《艮》之终,为抑止至极之象,故虽阳刚而能敦厚;以此抑止邪欲,遂获吉祥。《王注》居止之极,极止者也;敦重在上,不陷非妄,宜其吉也。”
《象》曰敦艮之吉”,以厚终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以敦厚的品德抑止邪欲而获吉祥”,说明上九能将厚重的素质保持至终。
说明: 程颐曰:“天下之事,唯终守之为难。能敦于止,有终者也;上之吉,以其能厚于终也。”(《程传》)
总论
《艮》卦取义于“止”,阐发“抑止”邪欲的道理。《礼记•乐记》云奸声乱色,不留聪明;淫乐慝礼,不接心术;惰慢邪辟之气,不设于身体。”所谓“不留”、“不接”、“不设'正与《艮》卦“抑止”之理相通。卦辞反复申言“艮其背”之旨,正是展示“止邪”的最佳方式是使人“隔绝邪欲”,强调“心不乱”而邪已止的功效。钱鍾书引《红楼梦》“风月宝鉴,宜照反面”为喩,指出“反面一照”,“妄动”能“治”(《管锥编》),颇与卦旨妙契。卦中六爻所发的意义,又分别取象于人体各部位,从不同角度揭明“抑止”或得或失的情状。六二如“小腿”当行不得行,九三似“腰部”宜动不能动:并属施止不当之象;初六止于“趾”动之前,六四自止其“身”,六五慎止其“口”,上九敦厚于止:均为施止妥善之象。若深究卦理,还可以发现,“抑止”并非绝对强调“不行”。《彖传》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,已经道出“行”、“止”间的辩证关系;六五“止其辅”之后导致“言有序”,更是以“止”求“行”的明显象例。因此,本卦尽管主于“止”义,“止”的目的却在于保持正确的“行”,含有“行正”必先“止邪”的微旨。那么,《大象传》言“思不出其位”,无疑是把“抑止”作为“进取”的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