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卦
[咸卦原文]
咸:亨,利贞,取女吉。
彖曰:咸,感也。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止而悦,男下女,是以亨利贞,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!
象曰:山上有泽,咸;君子以虚受人。
初六 | 咸其拇。 |
象曰 | 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 |
六二 | 咸其腓,凶,居吉。 |
象曰 | 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 |
九三 | 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 |
象曰 | 咸其股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, 所执下也。 |
九四 | 贞吉,悔亡。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 |
象曰 | 贞吉悔亡,未感害也。憧憧往来,未光大也。 |
九五 | 咸其脢,无悔。 |
象曰 | 咸其脢,志末也。 |
上六 | 咸其辅颊舌。 |
象曰 | 咸其辅颊舌,滕口说也。 |
[咸卦详解]
咸:亨,利贞;取女吉。
译文:《咸》卦象征交感:亨通,利于守持正固;娶妻可获吉祥。
注释: ①咸:卦名,下艮(ES)上兑(三),象征“交感”。案,“咸”字之义,《彖传》谓“感也”,犹言“交感”、“通感”、“感应”;《正义》此卦明人伦之始,夫妇之义,必须男女共相感应,方成夫妇。”
②亨,利贞;取女吉:取,即“娶”。这三句说明“交感”可致亨通,其利在于守正;并以人事为喻,谓男女“交感”,以“正道”结为婚姻必“吉”。《正义》既相感应,乃得亨通;若以邪道相通,则凶害斯及,故利在贞正;既感通以正,即是婚媾之善。”
说明: 《周易》自《乾》至《离》三十卦为上经,《咸》以下三十四卦为下经。孔颖达曰:“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,下经明人事。然韩康伯注《序卦》破此义,云:‘夫《易》六画成卦,“三才”必备;错综天人,以效变化。岂有天道、人事偏于上下哉?’”孔氏并举《讼》、《师》两卦为例,指出上经之内,明饮食必有讼,讼必众起,是兼于人事,不专天道。既不专天道,则下经不专人事,理则然矣。”(均见《正义》)此谓上下经皆是结合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规律(即“天道”、“人事”)阐述《易》理,似有可取。
《彖》曰:咸,感也;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止而说,男下女,是以亨,利贞,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: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!
译文:《彖传》说广咸”,意思是交感;譬如阴柔往上而阳刚来下,二气交感互应、两相亲和。交感之时稳重自制又能欢快欣悦,就像男子以礼下求女子,所以亨通,利于守持正固,娶妻可获吉祥。天地交感带来万物化育生长,圣人感化人心带来天下和平昌顺:观察“交感”现象,天地万物的性情就可以明白了!
注释: ①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:柔,指上兑阴卦;刚,指下艮阳卦;与,《释文》引郑玄曰:“犹亲也”。这两句以上下象有刚柔交感之义,释卦名“咸”。《正义》艮刚而兑柔,若刚自在上,柔自在下,则不相交感,无由得通;今兑柔在上而艮刚在下,是二气感应,以相授与。”案,孔氐训“与”为“授与”,于义亦通。
②止而说:止,谓下艮;说,悦也,谓上兑。此明上下象有“静止、欣悦”之义,犹“交感”以正,不陷邪欲。《正义》:“艮止而兑说也,能自静止,则不随动欲;以止行说,则不为邪谄,不失其正。”案,《本义》曰:“艮止则感之专,兑说则应之至”,宜备一说。
③男下女:男,谓艮为少男;女,谓兑为少女(均见《说卦传》)。此句以上下卦含少男“礼下”少女之象,与前文“止而说”并释卦辞“亨,利贞,取女吉。”《正义》婚姻之义,男先求女;亲迎之礼,‘御轮三周’。皆是男先下于女,然后女应于男。”《纂疏》《仪礼•士昏礼》,凡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诸礼,皆男下女之事。《郊特牲》曰‘男子亲迎,男先于女,刚柔之义也’。”
④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:此句合前三句,广举天地、圣人、万物相感之例,深阐《咸》卦大义。《正义》:“结叹‘咸’道之广,大则包天地,小则该万物。感物而动,谓之‘情’也。天地万物皆以气类共相感应,故‘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’。”
《象》曰:山上有泽,咸;君子以虚受人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山上有大泽,(山泽相通)象征“交感”;君子因此虚怀若谷,广泛容纳感化众人。
注释: ①山上有泽,咸:释《咸》卦下艮为山、上兑为泽之象。《正义》泽性下流,能润于下;山体上承,能受其润;以山感泽,所以为咸。”案:《集解》引郑玄曰艮为山,兑为泽,山气下,泽气上:二气通而相应,故曰‘咸’也。”此承《说卦传》“山泽通气”之语释卦象:于义亦通。②以虚受人:受,犹言容纳。此句说明君子效法《咸》象,虚怀接物,以成“感应”之道。«《王注》以虚受人,物乃感应。”《正义》君子法此《咸》卦下山上泽,故能空虚其怀,不自有实;受纳于物,无所弃遗:以此感人,莫不皆应。”
说明: 从卦辞云男女之间的“交感”,到《彖传》、《大象传》称圣人、君子对于众人、庶民的“感化”,显然是一种发挥。但就象征角度言,“交感”之义本至广泛,故两传所阐发者亦无不在卦理之中。
初六,咸其拇。
译文:初六,交感相应在脚拇指。
注释: ①咸其拇:拇,《释文》马、郑、薛云‘足大指也V’此句说明初六以阴处“咸”之始,上应九四,所感尚浅,未动于心,故以感于“拇”为喻;言其欲动而未动。《正义》初应在四,俱处卦始,为感浅末;取譬一身,在于足指而已。”
《象》曰:“咸其拇”,志在外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交感相应在脚拇指”,说明初六的感应志向是往外发展。
说明: 感应于“拇”,固为浅末;但初六既有所应,终不能不动,故必萌萌然而“志在外”。方宗诚以为,爻辞不言吉凶的原因,是由于“将动之始,善与恶尚未定也;故但曰‘咸其拇’,使人存慎动谨几之意”(《读易笔记》)。
六二,咸其腓,凶;居吉。
译文:六二,交感相应在小腿肚,有凶险;安居守静可获吉祥。
注释: ①咸其腓,凶;居吉:腓,音话i,小腿肚,《程传》“足肚也”;此字《说文》训“脯也”,又训“腩”曰“腓肠也”,《段注》胫骨后之肉也,腓之言肥,似中有肠者然。”此谓六二处《咸》下卦之中,柔正应五,犹交感至于“腓”;“腓”为动象,躁动必凶,故爻辞先戒以凶险,再勉其静居守正则吉。《王注》:“‘咸’道转进,离‘拇’升‘腓腓体动躁者也,感物以躁,凶之道也。由躁故凶,居则吉矣;处不乘刚,故可以居而获吉。”案,《尚氏学》五为正应,乃三、四亦阳,二独与五,则为三、四所忌,故动凶居吉。”此释诸爻关系甚明,可备参考。
《象》曰: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二尽管有凶险但安居守静可获吉祥,说明顺从“交感”正道可以免遭祸害。
说明: 六二柔和中正,感“腓”致动,本无可咎,但爻辞却以“凶”深诫之。可知《周易》作者于《咸》卦虽言“交感”,却以守正“不动”为美,此中似有男女交感、当以“礼”为防之意寓焉。朱熹曰此卦虽主于‘感’,然六爻皆宜静不宜动也。”(《本义》)
九三,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
译文:九三,交感相应在大腿,执意盲从泛随于人,如此前往必有憾惜。
注释: ①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:股,大腿;执,犹言“执意”,《正义》释为“其志意所执”;随,此处含“盲从泛随”、心无专主之义。这三句说明九三处《咸》下卦之终,阳盛刚亢,应于上六,交感至“股”;“股”动随足而行,故喻相感不专,执意泛随,“往”必有“吝”。《王注h“股之为物,随足者也。进不能制动,退不能静处,所感在股,志在随人者也。志在随人,所执亦以贱矣;用斯以往,吝其宜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咸其股”,亦不处也;“志在随人”,所执下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交感相应在大腿”,说明九三不能安静退处;“心志在于盲从泛随于人”,说明所执守之意是卑下的。
注释: ①亦不处:《正义》非但进不能制动,退亦不能静处也。”
说明: 九三处“多凶”之位,阳盛性躁;上应一阴,下履两阴,为三心二意、相感不专之象,故动辄致“吝”。马其昶释本爻《小象传》曰君子观于三,不责其行之随,而责其志之所执者下也。”(《重定费氏学》)
九四,贞吉,悔亡;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译文:九四,守持正固可获吉祥,悔恨必将消亡;心意不定地频频往来,友朋终究顺从你的思念。
注释: ①贞吉,悔亡:此谓九四当“咸”之时,本有“失正”之悔;但阳居阴位有谦退之象,犹能趋正自守,与所应之初六以诚相须、静俟心志通同之日,故获“吉”而“悔亡”。《王注》处上卦之初,应下卦之始,居体之中,在股之上,二体始相交感,以通其志,心神始感者也。凡物始感而不以之于正,则至于害,故必‘贞’然后乃‘吉’,‘吉’然后乃得‘亡’其‘悔’也。”案,据交位,九四犹居“体中”、“股上”,故王弼谓为感于“心”之象,似可从。
②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:憧,音ch5ng,“憧憧”形容心意不定而频频往来之状,《说文》“憧,意不定也”,《释文》引王肃曰“往来不绝貌”,又引刘表曰“意未定也”(此即《集解》引虞翻谓“怀思虑”之义);朋,指初六;尔,指九四;思,思念。这两句承前文意,说明九四从有“悔”到“悔亡”,乃至友朋意志通感,倾心相从的过程。《王注》始在于感,未尽感极,不能至于无思,以得其党,故有‘憧憧往来’,然后‘朋从’其‘思’也。”
《象》曰贞吉悔亡”,未感害也;“憧憧往来”,未光大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守持正固可获吉祥,悔恨必将全消”,说明九四未曾因“交感”不正而遭害;“心意不定地频频往来”,说明此时“交感”之道尚未光大。
注释: ①未感害也:《本义》言不正而感,则有害也。”
说明: 本爻极言男女交感须“正”:初六阴柔,当恬静不妄动;九四阳刚,宜守正通其感。爻辞后两句喻象颇为生动憧憧往来”,状思虑不定之忧,适如《诗•关雎》“求之不得”、“辗转反恻”,•“朋从尔思”,抒终成眷属之喜,亦犹“窈窕淑女,钟鼓乐之”。然而,“交感”之理原非限于男女情事。所“感”至正至大者,不但“思虑不定”之求不复存在,乃至“天下”因之心志归一,人无所思,意均通同。故《系辞下传》引孔子语发挥此爻象征意义曰:“天下何思何虑?天下同归而殊途,一致而百虑,天下何思何虑?”
九五,咸其晦,无悔。
译文:九五,交感相应在背脊肉上,不致悔恨。
注释: ①咸其腺,无悔:海,音ma,《正义》据《子夏传》、马融、郑玄、王肃、《说文》、王注诸说,认为“海”即“背脊肉”,位于“心之上,口之下”,今从之。这两句说明九五当“感”之时,阳刚居尊,虽与六二有应,却不能“大感”;犹如感应在“海”上,其心难通,故仅获“无悔”。《王注》进不能大感,退亦不为无志;其志浅末,故‘无悔’而已。”
《象》曰咸其酶”,志末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交感相应在背脊肉上”,说明九五的交感志向过于浅末。
说明: “背脊肉”于人体为未能通感之象,犹九五虽居尊位,却同“槁木”无情,不能以心感应其下。视六二“动凶居吉”,似亦与此有关。马其昶曰‘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若枯槁独善之流,君子不取其志也。”(《重定费氏学》)
上六,咸其辅颊舌。
译文:上六,交感相应在口头上。
注释: ①咸其辅颊舌:辅,在脸颊之上,指上牙床,《说文》“人颊车也”;辅、颊、舌三者合称,犹今言“口头言语”,《王注》辅、颊、舌者,所以为语之具也”,《来氏易注》舌动则辅应而颊从之,三者相须用事,皆所以言者。”此句说明上六以阴居《咸》卦之终,“感”极而反,其应徒在口头言语而已。《王注》广‘咸’道转末,故在口舌言语而已。”
《象》曰:“咸其辅颊舌”,滕口说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交感相应在口头上”,说明上六不过腾扬空言而已。
注释: ①滕:音t6ng,通“腾”,《释文》:“达也,《九家》作‘乘’”,《程传》训为“腾扬”;《尚氏学》指出朱子云‘滕’与‘腾’通,即‘达’也,李鼎祥本正作‘腾V案,《集解》本作“媵”,即“腾”之古文,故尚先生云“正作‘腾”’。
说明: 上六感应于言辞,似有虚伪不诚之义。但爻辞未言吉凶,刘沅以为广上六以阴居兑说之终,以言感人,未为全非,但所感者浅耳,故不言吉凶,俟古者自审。”(《周易学说》引)马其昶曰:“《咸》之极则发诸口,言者心之声也,心之感有诚伪,故于言亦难定其吉凶焉。”(《重定费氐学》)两人所论,略同《论语•公冶长》“听其言而观其行”之义,与本爻“象外之旨”似可参照。
总论
《礼记•乐记》认为人生而静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动,性之欲也。”《序卦传》曰:“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。”并谓“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。”显然,《咸》卦的主旨,从广义看是普遍阐明事物“感应”之道,从狭义看却是侧重揭示男女“交感”之理。卦辞称“交感”能“芷”必致亨通,又言男子“取女”可获吉祥,已经明确表露上述意义。六爻以人体感应设喻,分别展示“交感”的不同情状及是非得失:初六感于“足指”,吉凶未见;六二感于“腿肚”,安居则吉;九三感于“大腿”,泛随有吝;九四感于“心神”,守正致吉;九五感于“背脊”,未能广应,仅得“无悔”;上六感于“口头”,感应转微,吉凶难测。诸爻由下体感应到上体,取象简明贴切。其中九四所感,最具“贞吉”美德;爻辞赞扬“朋从尔思”的境界,无非强调“感”止于“正”必吉,悦以能静为宜,恰似“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”(《诗•关雎》)之义在《易》理中的体现。就这一点分析,《咸》卦的“咸”以“利贞”论,又可与《国风》“好色而不淫”的“诗教”,一并纳入封建社会早期关于男女、夫妇礼教的道德范畴之中,为研究古代社会礼法制度尤其是婚娶制度提供了一方面资料。至于卦中蕴含的超出男女“交感”之外的“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”的思想,则更是值得重视的《周易》哲学体系中“变化”、“发展”理论之變一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