贲卦
[贲卦原文]
贲:亨,小利有攸往。
彖曰:贲亨,柔来而文刚,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观乎天文以察时变,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。
象曰:山下有火,贲;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初九 | 贲其趾,舍车而徒。 |
象曰 | 舍车而徒,义弗乘也。 |
六二 | :贲其须。 |
象曰 | 贲其须,与上兴也。 |
九三 | 贲如濡如,永贞吉。 |
象曰 | 永贞之吉,终莫之陵也。 |
六四 | 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,匪寇婚 媾。 |
象曰 | 六四当位,疑也。匪寇婚媾,终 无尤也。 |
六五 | 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。吝,终 吉。 |
象曰 | 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 |
上九 | 白贲,无咎。 |
象曰 | 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。 |
[贲卦详解]
贲:亨,小利有攸往。
译文:《贲》卦象征文饰:亨通,柔小者利于有所前往。
注释: ①贲:音bi,卦名,下离上艮,象征“文饰”。《说文》:“贲,饰也,从贝卉声”,《释文》傅氏云:‘贲,古斑字,文章克。’郑云:‘变也,文饰之兒。’”
②亨:此谓事物加以必要的文饰,可致亨通。《程传》物有饰而后能亨,故曰‘无本不立,无文不行。’有实而加饰,则可以亨矣。”
③小利有攸往:小,阴称小,谓“柔小”。此言“文饰”之时,柔小:者尤须加饰,可显其美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卦中六五以上九为贲,则利于发展,正见此象。《集解》引虞翻曰:“小谓五。”《尚氐学》五得中承阳,故曰‘小利有攸往’。”
说明: “小利有攸往”之义,旧说不一。今举两例以备参考。一、程颐曰文饰之道,可增其光彩,故能小利于进也。”(《程传》)二、王申子曰文盛则实必衰,苟专尚文,以往则流,故曰‘小利有攸往’。小者,谓不可太过以灭其质也。”(《大易缉说》)
《彖》曰:贲,亨,柔来而文刚,故亨;分刚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;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;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
译文:
注释: ①柔来而文刚:柔,指六二;刚,指九三。此释卦辞“亨”之义,谓六二来居下卦之中,以文饰九三,阴阳交贲故获亨通。
②分刚上而文柔:刚,指上九;柔,指六五。此释卦辞“小利有攸往”之义,谓上九高居卦终,六五因之获饰,故利有所往。案,《集解》引荀爽曰此本《泰》卦,谓阴从上来,居乾之中,文饰刚道,交于中和,故‘亨’也;分乾之二居坤之上,上饰柔道,兼据二阴,故‘小利有攸往’矣。”此以“卦变”为说,谓《贲》卦自《泰》变二、上两爻而来,以释“柔来文刚”、“刚上文柔”之旨。可备参考。
③天文也:天文,天的文釆,指日月星辰、阴阳变化等。《周易举正》‘天文’上脱‘刚柔交错’一句。”今査《王注》:“刚柔交错而成文焉,天之文也”,《正义》:“刚柔交错成文,是‘天文’也”,似王、孔本原有此四字。
④文明以止,人文也:文明,指下离为火,为日;止,指上艮为止;人文,人的文采,指“文章”“礼义”等。此举上下卦象,说明人类的文饰表现在“文明”而能止于礼义。义与前句“天文”相对。《集解》引虞翻曰文明,离;止,艮也。”《程传》:“有上则有下,有此则有彼,有质则有文;一不独立,二则为文。非知道者,孰能识之?天文,天之理也;人文,人之道也。”
⑤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:此谓观察大自然的文饰情状,可知四季变迁规律。《程传》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,寒暑阴阳之代变。观其运行,以察四时之迁改也。”
⑥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:此谓观察人类的文饰情状,可以教化天下、促成大治。《集解》引干宝曰四时之变,县乎日月;圣人之化,成乎文章。观日月而要其会通,观文明而化成天下。”《程传》观人文以教化天下,天下成其礼俗,乃圣人用‘贲’之道也。”
说明: 《彖传》说:文饰,亨通,譬如阴柔前来文饰阳刚,阴阳交饰于是亨通;又分出阳刚居上文饰阴柔,所以柔小者利于有所前往。(刚美和柔美交相错杂,)这是天的文采;文章灿明止于礼义,这是人类的文采。观察天的文采,可以知晓四季转变的规律;观察人类的文采,可以推行教化促成天下昌明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贲;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山下燃耀着火焰(山形焕彩),象征“文饰”;君子因此修美显明众多的政务,但不敢靠文饰处理讼狱。
注释: ①山下有火,贲:释《贲》卦上艮为山、下离为火之象。《程传》山者,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;火在其下而上照,庶类皆被其光明,为贲饰之象也。”
②明庶政,无敢折狱:这是说明“君子”观《贲》卦之象,悟知当以“文明”理政,但不可以“文饰”断狱。《程传》君子观山下有火,明照之象,以修明其庶政,成文明之治”广折狱者,专用情实,有文饰则没其情矣,故无敢用文以折狱也”。
说明: 治理“庶政”,当追求“文明”景象;“折狱”,则以“明”为本,不可文饰其事。《大象传》强调“无敢折狱”,正是指出“文饰”不宜滥施的道理。程颐称此语“乃圣人之用心也,为戒深矣”(《程传》)。
初九,贲其趾,舍车而徒。
译文:初九,文饰自身的足趾,舍弃大车而甘于徒步行走。
注释: ①贲其趾,舍车而徒:徒,徒步行走。此言初九当“贲”之始,位卑处下,不敢贪求华饰,故自贲其趾,喻饰所当饰;而舍车安步,则喻弃所不当饰。此即“贲不失礼”之义。《王注》:“在贲之始,以刚处下,居于无位,弃于不义,安夫徒步,以从其志者也。故饰其趾,舍车而徒,‘义弗乘’之谓也。”《周易学说》引李士珍曰初以礼自饰,自贲其趾,不越礼以求贲,此其所以可行与?世以奢僭为荣,君子以为辱,谓其饰礼而反蔑礼也。”
《象》曰舍车而徒”,义弗乘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舍弃大车而甘于徒步行走”,说明初九就所处地位这一意义来说是不应该乘坐大车。
说明: 马振彪指出贤者安步当车,终身不辱;揆之于义,弗背乘车,虽徒行亦为之生色,即‘贲其趾’之义也。”(《周易学说》)此将“贲”当合“义”的道理阐析得至为明白。就初九有应于六四这一情状而言,其“义”似体现于安步缓行、静待四应,故不乘非“义”之车。《礼记•坊记》云君子苟无礼,虽美不食焉。”亦可与此爻之义相发明。
六二,贲其须。
译文:六二,文饰尊者的美须。
注释: ①贲其须:须,面上的须毛,喩六二所上承的九三。此谓六二处下卦之中,与九三均得位无应而两相亲比,故二专意承三,犹文饰三之美须,于是阴阳互贲、相得益彰。此即“贲得其所”之义。《王注》得其位而无应,三亦无应,俱无应而比焉,近而相得者也。须之为物,上附者也。循其所履,以附于上,故曰‘贲其须’。”案,《尚氏学》谓艮为须,认为“贲其须”之“其”指上卦,言六二往上成艮,贲于上九。此可备一说。
《象》曰贲其须”,与上兴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文饰尊者的美须”,说明六二与九三同心而兴起互为文饰。
注释: ①与上兴:上,指九三;兴,起也。《周易口义》上与九三合志,同心而兴起也。”
说明: 二贲三,正是《彖传》“柔来文刚”之意。刘沅曰“阴随阳而动,文附质而行”,“刚为质,柔为文,文不附质,焉得为文”(《周易恒解》),说是也。
九三,贲如,濡如,永贞吉。
译文:九三,文饰得那样俊美,与人频频相施惠泽,永久守持正固可获吉祥。
注释: ①贲如,濡如,永贞吉:如,语气词;濡,润泽,用如动词,喻三与二互施润泽、相亲相贲。此谓九三下比六二,两者既相贲饰,又相施润,故有“贲如,濡如”之象;但此时不可因贲忘忧,故又诫其“永贞”则吉。《王注》:“处下体之极,居得其位,与二相比,俱履其正,和合相润以成其文者也。既得其饰,又得其润,故曰:‘贲如,濡如’也;永保其贞,物莫之陵,故曰‘永贞吉’也"
《象》曰:“永贞之吉”,终莫之陵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永久守持正固可获吉祥”,说明九三能做到这样就始终不会受人凌侮。
说明: 三、二以刚柔之正亲比互贲,惠泽相施,所谓文饰适到其美之象。但九三又有“永贞”之诫,可见下卦终极的地位“多凶”难处。
六四,贲如,皤如,白马翰如;匪寇,婚媾。
译文:六四,文饰得那样淡美,全身是那样素白,坐下白马又是那样纯洁无杂;前方并非强寇,而是聘求婚配的佳偶。
注释: ①贲如,皤如,白马翰如:皤,音P6,《集解》亦白,素之貌也”;翰,《释文》引郑玄曰白也。”此谓六四居上卦之初,“贲”道已变,其饰尚素,故取“皤”、“白”、“翰”为喻;而柔正得位,下应初九,宜于速往相应互贲,故有“白马”奔驰之象。《周易参义》六四在离明之外,为艮止之始,乃贲之盛极而当反质素之时也,故云‘贲如,皤如’。夫初之舍车,为在下而无所乘故也;四在九三之上,则有所乘矣,故云‘白马翰如’。人既质素,则马亦白也。”
②匪寇,婚媾:指初九虽体阳刚,却非强寇,实为六四相应之配偶。“匪寇”之辞,正因四处“多惧”之位而发,意在勉其勿疑,速往应初。案,《王注》以三为寇,谓四应初有阂于三,可备一说。
《象》曰:六四当位,疑也;“匪寇婚媾”,终无尤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四当位得正,但心中仍怀疑惧;“前方并非强寇而是聘求婚配的佳偶”,说明六四尽管前往终将无所怨尤。[说明]《屯》六二上应九五,曰屯如,遣如,乘马班如;匪寇,婚媾”,文辞与本爻相似。但彼为艰难缓行之象,此发去疑速往之旨,寓意颇不相同。胡炳文指出《屯》二应五,下求上也,不可以急;《贲》四应初,上求下也,不可以缓。”(《周易本义通释》)再从本爻与初九相应的情状看:四“白马”尚素,初“舍车”弃华,可见两者志趣互合,故六四不须疑虑,往必有得。
注释: ①六四当位,疑也:谓六四虽当位得正,但心仍疑惧,不敢速往应初,故特以“匪寇婚媾”勉之。案,《正义》认为四当位有应,因碍于三故“疑”;若不当位、不应初,则无所谓欲往而致迟疑。可备一说。
六五,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;吝,终吉。
译文:六五,以浑朴的山丘园圃为饰,持一束微薄的丝帛(礼聘贤士);尽管下者无应而有憾惜,但上者相应终将吉祥。
注释: ①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:丘园,山丘园圃,喻朴素自然,指上九远处卦极;束帛,一束丝帛,喩微薄无华之物,《本义》薄物”;戋戋,形容物少,《本义》浅小之意。”此谓六五居《贲》尊位,柔中无华,饰尚朴素,虽无下应却能亲比于远处卦终的阳刚,故有贲饰于“丘园”之象,犹如持微薄的“束帛”礼聘“贤士”,共相辅治,以成“责”道之至美。《周易恒解》五艮体得中,文明以止。柔中而密比于上九之贤,贲于丘园之中以求贤士。”又曰礼薄意厚,不过乎文”,“是能求贤自辅,以成贲之治者也”。
②吝,终吉:这是指六五“贲”道虽美,下无应与,故不免含“吝”;但能持中行事,上与“白贲”之阳相互合志,终获吉祥。《尚氏学》下无应故‘吝’,上承阳故‘终吉’。彖谓‘小利往’,以此。”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五的吉祥,说明必有喜庆。
注释: ①有喜:《尚氏学》五承阳,故有喜。”
说明: 六五“丘园”的喻象,与上九“白贲”正相切合。当此“贲”道大成之时,质朴柔美与自然刚美密相贲饰,故《象传》盛称“有喜”。卦辞“小利有攸往”的意旨,即就六五而发,在此也得以明显的体现。
上九,白贲,无咎。
译文:上九,素白无华的文饰,无所咎害。
注释: ①白贲,无咎:白,素也。此言上九居《贲》之极,“贲”道反归于素;事物以“白”为饰,则见其自然真趣,为纯美至极的象征,故“无咎”。《王注》处饰之终,饰终反素,故任其质素,不劳文饰,而无咎也。”
《象》曰:“白贲无咎”,上得志也。
译文:《象传》说素白无华的文饰、必无咎害”,说明上九大遂文饰之道尚质的心志。
注释: ①上得志:指上九与六五亲比,大得“白贲”之志。《尚氏学》:“言阳得阴而通也。《大畜》上九曰‘道大行也’,《损》上九曰‘大得志’,《益》九五曰‘大得志’,《颐》上九曰‘大有庆’,与此义皆同。”
说明: 《周礼•考工记》谓:“画绘之事,后素功”;《论语•八佾》曰绘事后素。”两者或言绘画程序,或以“素”喻“礼”,与本爻“饰终反质”的意旨自有区别。但就“素”在“文饰”中为“本真”之色这一点看,上两说与本爻“白贲”的拟象基础又有可通之处。故刘牧云绘事后素,居上者而能正五彩也。”(《周易义海撮要》引)惠栋也认为上者,贲之成。《考工记》云‘画绘之事,后素功。’《论语》‘绘事后素。’郑彼注云:‘素,白采也,后布之,为其易溃污,是功成于素之事也。’”(《周易述》)
总论
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曰《志》有之:‘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。’不言,谁知其志?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。”《礼记•礼器》曰先王之立礼也,有本有文。忠信,礼之本也;义理,礼之文也。无本不立,无文不行。”这两则记载表明,古人在言“志”、立“本”的前提下,对“文饰”的功用颇为重视。《贲》卦,即是集中阐发“文饰”的意义。卦辞称事物获饰,可致亨通;并特别指出,柔小者一经适当的文饰,必有利于增显其美。卦中六爻,在阴阳交错.180•相杂中呈现互贲之象,其中初与四相应相贲;二与三,五与上,则相比相贲。《折中》引邱富国曰阴阳二物,有应者以应而相贲,无应者以比而相贲。”正道出本卦刚爻柔爻之间的交饰特点。然而,诸爻实非无条件地泛言文饰,而是主张恰如其分的贲饰,并崇尚朴素自然的至美境界。试观爻义,初九“舍车”不尚华饰,六四“白马”向往淡美,两者分处上下卦之始,已见“贲”道端倪;六二“贲须”志在承阳,九三“濡如”永守正固,两者并在内卦,以顺合“礼义”为美;六五饰于“丘园”但求简朴,上九饰终返“白”归趣本真,两者并居外卦,以质素自然为美。可见,《贲》卦大旨略见于两事:一是刚柔相杂成文,二是文饰不尚华艳。《系辞下传》谓“物相杂故曰‘文’”,《杂卦传》云“《贲》,无色也”,正可印证这两方面的义旨。就美学意义而论,本卦的象征哲理,与先秦美学理论中“物一无文”(《国语》)、“大巧若拙”(《老子》四十五章)之类的观点,实可互相比较,•这在研究古代美学史中,是值得注意的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