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卦

豫卦

[豫卦原文]

豫:利建侯行师。

彖曰:豫,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豫。豫 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师 乎?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 忒。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 之时义大矣哉!

象曰:雷出地奋,豫;先王以作乐崇 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初六 鸣豫,凶。
象曰 初六鸣豫,志穷凶也。
六二 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
象曰 不终日贞吉,以中正也。
六三 盱豫,悔,迟有悔。
象曰 盱豫有悔,位不当也。
九四 由豫,大有得,勿疑。朋盍簪。
象曰 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六五 贞疾,恒不死。
象曰 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 未亡也。
上六 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象曰 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!

[豫卦详解]

豫:利建侯行师

译文:《豫》卦象征欢乐:利于建立诸侯、出师征战。

注释: ①豫:卦名,下坤(H)上震(臼),象征“欢乐”。案,“豫”字,《尔雅•释诂》“乐也”;此卦下坤上震,有顺性以动、物皆欢乐之义。《集解》引郑玄曰:“坤,顺也;震,动也。顺其性而动者,莫不得其所,故谓之‘豫’。豫,喜豫、说乐之貌也。”
②利建侯行师:此谓众物欢乐之时,宜于“建侯”广施治理、“行师”讨逆安民。《正义》动而众说,故可利建侯也;以顺而动,不加无罪,故可以行师也。”

《彖》曰•.豫,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豫。豫,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师乎?天地以顺动,故曰月不过,而四时不忒;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之时义大矣哉。

译文:《彖传》说:欢乐,譬如阳刚者与阴柔相应而心志畅行,又能顺沿物性而动,就能导致欢乐。欢乐,既然是顺沿物性而动,那么,连天地的运行都像这样,何况建立诸侯、出师征战这些事呢?天地顺沿物性而动,所以日月周转不致过失,四季更替不出差错;圣人顺沿民情而动,于是运用刑罚清明、百姓纷纷服从。“欢乐”之时包涵的意义多么宏大啊!

注释: ①刚应而志行:指卦中九四阳刚,与群阴相应而志行。《集解》引侯果曰四为卦主,五阴应之,刚志大行,故曰‘刚应而志行’。”
②顺以动:顺,指下坤;动,指上震。此谓上下卦象含“顺动”致“豫”之义。本句合前句并释卦名“豫”。《集解》引崔憬曰:“坤下震上,顺以动也。”
③天地如之:此句以下,广举“天地之动”、“圣人之动”为例,说明万事万物均须“顺而动”才能成“豫”,进一步阐释卦名“豫”及卦辞“利建侯行师”之义。《集解》引虞翻曰如之者,谓天地亦动以成四时。”
④忒:音td,《集解》引虞翻曰:“差迭也”,犹言“差错”。
⑤豫之时义大矣哉:这是《彖传》作者对本卦含义深广的叹美之辞。《正义》叹美为‘豫’之善,言于逸豫之时,其义大矣,此叹卦也。”案,《彖传》凡叹“大矣哉”者,共有十二卦。《正义》又曰:“凡言不尽意者,不可烦文其说,且叹之以示情,使后生思其余蕴,得意而忘言也。然叹卦有三体:一直叹‘时’,如‘大过之时大矣哉’之例是也;二叹‘时’并‘用’,如‘险之时用大矣哉’之例是也;三叹‘时’并‘义’,‘豫之时义大矣哉’之例是也。”《周易玩辞》亦曰《豫》、《随》、《遁》、《妮》、《旅》,皆若浅事而有深意,故曰‘时义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;《坎》、《睽》、《蹇》,皆非美事,而圣人有时而用之,故曰‘时用大矣哉欲人之别之者;《颐》、《大过》、《解》、《革》,皆大事大变也,故曰‘时大矣哉’,欲人之谨之也。”上说分析《彖传》叹美卦义的特点,并可参考。

说明: 《豫》卦《彖传》先言卦“体”为“刚应而志行”;然后反复强调卦“德”为“顺而动”,揭示“顺动”才能致“豫”的道理。《折中》曰《彖传》中凡称卦德,皆先内而后外,而其文义又各不同。其曰‘而’者,两字并重,如《讼》之‘险而健’,既‘险’又‘健’也;《小畜》之‘健而巽’,既‘健’又‘巽’也;《大有》‘刚健而文明’既‘刚健’而又‘文明’也。其曰‘以’者,则重在上一字,如《同人》‘文明以健’,重在‘文明’字;此卦‘顺以动’,重在‘顺’字。其或以下一字为重者,则又变其文法,如《复》卦‘动而以顺行’之类。”此说分析《彖传》运用虚词“而”、“以”的三种不同情况,似颇可取。


《象》曰:雷出地奋,豫;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袓考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雷声发出,大地振奋,象征“欢乐”;先代君王因此制作音乐、用来赞美功德,通过隆盛的典礼奉献给天帝,并让袓先的神灵配合共享。

注释: ①雷出地奋,豫:释《豫》卦上震为雷,下坤为地之象。《集解》引郑玄曰奋,动也。雷动于地上,而万物乃豫也。”
②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:崇,推崇、褒扬;殷,盛也,《说文》“作乐之盛偁殷”;荐,献也;之,介词,犹“之于”;上帝,犹言“天帝”,古人视为主宰万物的至高无上之神;配,古代祭祀4的“配飨"礼,此谓以祖先配飨上帝;祖考,即袓先。这三句说明“先王”观《豫》卦之象,悟知通过音乐的鼓动,来歌功颂德、献祀“上帝”、“袓考”。《集解》引郑玄日‘以’者,取其喜佚动摇,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,足欲舞之也;崇,充也;殷,盛也;荐,进也;上帝,天帝也。王者功成作乐,以文得之者作‘籥舞’,以武得之者作‘万舞’,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;以配祖考者,使与天共飨其功也。故《孝经》云‘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’是也。”案,“崇”字,郑氏训“充”,本于《尔雅•释诂》,于义亦通。

说明: 音乐的鼓动作用,《礼记•乐记》说发以声音而交以琴瑟,从以箫管,奋至德之光,动四气之和。”本卦《大象传》引申出“先王作乐”之义,似表明古代统治者创造音乐的一方面重要目的:当“功成”颂“德”之时,以及献享“天帝”、“袓考”之际,用来渲染、鼓舞特定的“政治”气氛,以寻求人神共相欢乐的效果。由此可以推见古代“乐”礼之一斑。


初六,鸣豫,凶。

译文:初六,沉溺于欢乐自鸣得意,有凶险。

注释: ①鸣豫,凶:指初六阴居阳位,以失正之体上应九四,有沉溺于欢乐、自鸣得意之象,故“凶”。《王注》处豫之初,而特得志于上,乐过则淫,志穷则凶。豫何可鸣!”

《象》曰:初六“鸣豫”,志穷凶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初六“欢乐过甚自鸣得意”,是说欢乐之志穷极导致凶险。

说明: 《谦》上六“鸣谦”有“利”,《豫》初六“鸣豫”致“凶”:可见谦虚不妨有闻于外;欢乐之初,不能得意忘形。《折中》引龚焕曰《豫》之初六,即《谦》上六之反対”,“谦而鸣则吉,豫而鸣则凶”。


六二,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

译文:

注释: ①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:介,耿介正直之状;于,介词,犹“如”。这两句比喻六二柔顺中正、耿介如石,当“豫”之时,能不苟且求豫,“不终日”即“知几”速悟“豫”理;如此守正必吉,故称“贞吉”。《王注》处豫之时,得位履中,安夫贞正,不求苟豫者也。顺不苟从,豫不违中,是以上交不谄,下交不渎。明祸福之所生,故不苟说;辩必然之理,故不改其操:介如石焉,不终日明矣。”

说明: 六二,耿介如石,不等候一天终竟(就悟知欢乐必须适中的道理),守持正固可获吉祥。


《象》曰:“不终日贞吉”,以中正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二爻辞“不等候一天终竟(就悟知欢乐必须适中的道理),守持正固可吉祥”,是因为居中持正。

说明: 六二欢乐得体,以“中正”获吉。《系辞下传》引孔子语,称其“上交不谄,下交不渎”,有“知几”之德。《宋书•谢灵运传》谓“时来之机,悟先于介石”,即属此义。


六三,盱豫悔;迟有悔。

译文:六三,媚眼悦上寻求欢乐,必致悔恨;要是悔悟太迟必将又生悔恨。

注释: ①盱豫悔:盱,音XG,《说文》谓“张目”,《王注》释为“睢盱”,《集解》引向秀曰睢盱,小人喜悦佞媚之貌也。”此句说明六三阴柔失正,上承九四,有媚上求乐之象,故将致“悔”。《王注》居下体之极,处两卦之际,履非其位,承动豫之主,若其睢盱而豫,悔亦生焉。”②迟有悔:此句承前句义,谓六三若悔悟太迟必生新“悔”。《本义》当速悔,若悔之迟则必有悔也。”案,此句《王注》释为迟而不从,豫之所疾”;《正义》曰居豫之时,若迟停不求于豫,亦有悔也。”可备一说。

《象》曰:“盱豫有悔”,位不当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媚眼悦上寻求欢乐,必致悔恨”,说明六三居位不正当。

说明: 六二知几疾速,以“贞”获吉;六三若悔悟太迟,将悔上加悔D两爻之义适可对照。《折中》引胡炳文曰‘盱豫’与‘介石’相反,‘迟’与‘不终日’相反:‘中正’与‘不中正’故也。六三虽柔,其位则阳,犹有能悔之意;然悔之速可也,悔之迟则又必有悔矣。”


九四,由豫,大有得;勿疑,朋盍簪、

译文:九四,人们依赖他获到欢乐,大有所得;刚直不疑,友朋像头发括束于簪子一样聚合相从。

注释: ①由豫,大有得:由,自、从也,“由豫”犹言“由之以豫”,构词法与《颐》上九“由颐”同(参阅该爻译注k此谓卦中群阴由九四之阳刚而获“豫”,故称“大有得”,即《彖传》“刚应而志行”之义。《集解》引侯果曰:“为豫之主,众阴所宗,莫不由之以得其豫。”②勿疑,朋盍簪:朋,友朋,指卦 发的首饰。这两句说明九四刚直不疑,与群阴相应;并借用“盍簪”比喻阴阳友朋合聚,进一步申说前句“大有得”的涵义。《集解》引侯果曰体刚心直,志不怀疑,故得群物依归,朋从大合,若以簪篸之固括也。”案,侯氏注中“篸”字,谓以簪括聚头发。

《象》曰:“由豫大有得”,志大行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人们依赖他获到欢乐,大有所得”,说明九四的阳刚志向大为施行。

说明: 九四是全卦唯一的阳爻,群阴因之获“豫”。卦辞谓“建侯、行师”,正俟此爻施行。但因居于阴位、“臣”位、“多惧”之位,恐其疑虑,故爻辞特勉以“勿疑”。马其昶曰一阳,化则无阳;九四疑位,曰‘勿疑’,惧其以失位为疑而化也。”(《重定费氏学》)马振彪又取《乾》四相比较,指出《乾》九四‘或’之者,疑之也。是审情而行,不敢以轻心掉之也。《豫》九四‘大有得,勿疑’,是直道而行,不敢以‘贰心’失之也。”(《周易学说》)


六五,贞疾,恒不死。

译文:六五,守持正固防备疾病,必将长久康健不致灭亡。

注释: ①贞疾,恒不死:贞疾,犹言“守正防疾”(参阅《屯》九五译注)。此喻六五处“欢乐”之世,柔居“君位”,下恃九四“强臣”,有沉乐忘忧之危,故诫其守正防疾,才能“恒不死”。《折中》引何楷曰六五柔居尊位,当豫之时,易于沉溺,必战兢畏惕,乃得恒而不死,所谓‘生于忧患’者也。”

《象》曰:六五“贞疾”,乘刚也;“恒不死”,中未亡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六五“(必须)守持正固防备疾病”,说明阴柔乘凌阳刚难免危患;“必将长久康健不致灭亡”,说明居中不偏就未必败亡。

说明: 六五虑“疾”而“不死”,犹如惧危则安。王宗传曰:“《孟子》曰:‘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然后知生于忧患,而死于安乐也。’则六五之得九四,所得‘法家拂士’也。故虽当豫之时,不得以纵其所乐;夫惟不得以纵其所乐,则‘恒不死’,宜也。”又日:“夫当豫之时,而不为豫者,以正自守也,六二是也;当豫之时,而不得豫者,见正于人也,六五是也。此《豫》之六爻,惟六二、六五所以不言‘豫’焉。”(《童溪易传》)此说颇为可取。


上六,冥豫成,有渝无咎。

译文:上六,已形成昏冥纵乐的恶果,及早改正则无危害。

注释: ①冥豫成,有渝无咎:冥豫,犹言“昏冥纵乐”;渝,变也。此谓上六阴处《豫》极,为“冥豫”已“成”之象,故须速“渝”方可“无咎”。《王注》:“处动豫之极,极豫尽乐,故至于‘冥豫成’也。过豫不已,何可长乎?故必渝变,然后无咎。”

《象》曰:“冥豫”在上,何可长也?

译文:《象传》说昏冥纵乐”居上位,这种欢乐怎能保持长久呢?

说明: 上六爻义主于诫勉盲目纵乐者改过从善。王应麟举《升》上六“冥升”与此爻比较,指出冥于豫而勉其‘有渝’,开迁善之门也;冥于升而勉其不息,回进善之机也。”(《困学纪闻》)


总论

《豫》卦揭示“欢乐”所寓含的意义,强调处“乐”的两个要点:一、应当顺性而乐、适可而止,即《彖传》“顺以动”之义;二、必须与物同乐、广乐天下,即《彖传》“刚应而志行”之义。卦辞取“利建侯行师”为喻,其旨在于:顺天下之势而动,使天下同归安乐。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七年叙赵文子语曰:“乐而不荒,乐以安民”,正与《豫》卦大义有合。卦中六爻,九四一阳主于施乐,故全卦的“欢乐”由之而得;五阴主于处乐,故吉凶得失不同:初过乐自鸣得意致“凶”,三谄媚寻求欢乐“有悔”,五居尊不可沉乐忘忧,须守正防“疾”,上昏冥纵乐,不改必有“咎”,唯六二“中正”不苟豫获“吉”。可见,《豫》卦虽以“欢乐”为义,但处处戒人不得穷欢极乐。《礼记•曲礼上》谓“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”;《孟子•告子下》称“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”;汉武帝《秋风辞》曰“欢乐极兮哀情多”(《乐府诗集》引《汉武帝故事》):均含同类诫意。若进一层从事物矛盾的规律分析,“忧”、“乐”两端又是互为依存的•,九四以广施欢乐为己任而“大有得”,实属作《易》者所表露的使万物去“忧”存“乐”的一种良好愿望。范仲淹抒发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(《岳阳楼记》)的情怀,近似于九四爻义,但反映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远远高出前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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