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人卦

同人卦

[同人卦原文]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 君子贞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 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亨,利涉大 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 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象曰:天与火,同人;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初九 同人于门,无咎。
象曰 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?
六二 同人于宗,吝。
象曰 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九三 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象曰 伏戎于莽,敌刚也。三岁不兴, 安行也。
九四 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象曰 乘其墉,义弗克也。其吉,则困 而反则也。
九五 同人,先号啕而后笑,大师克 相遇。
象曰 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 遇,言相克也。
上九 同人于郊,无悔。
象曰 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[乾卦详解]

乾:元亨利贞

译文:《乾》卦象征天:元始,亨通,和谐有利,贞正坚固。

注释: ①乾:卦名,下卦、上卦皆乾,象征“天”。《说卦传》“乾,天也乾,健也”,即言“乾”之象为“天”,其义为“健”。《正义》此《乾》卦本以象天,天乃积诸阳气而成。”
②元,亨,利,贞:《正义》《子夏传》云:‘元,始也;亨,通也;利,和也;贞,正也。’言此卦之德,有纯阳之性,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,而得元始、亨通,能使物性和谐各有其利,又能使物坚固贞正得终。”案,对这四字的解释,旧注颇多异议,以《子夏传》“四德”说较为通行,故《正义》、《集解》均取其说。又,《彖传》及《文言》发挥“四德”之义最为详尽,观后文可知。

说明: 《周易》作者通过对大自然的直感的观察,认为“天”体现着元始、亨通、和谐有利、贞正坚固这四种德性;之所以如此,在于“天”的本质元素是沛然刚健的阳气,这种阳气“运行不息,变化无穷”,沿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而循环往复,制约、主宰着整个大自然(《尚氏学》据《太玄经》说,以“四季”配《乾》“四德”极见阳气运行规律。详《彖传》“说明”)。因此,《周易》赞美“天”,事实上即是赞美阳刚之德。


[同人卦详解]

〔同人〕:同人于野,亨®,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②。

译文:〔《同人》卦象征和同于人〕:在宽阔的原野和同于人,亨通,利于涉越大河巨流,利于君子守持正固。

注释: ①〔同人]:同人于野,亨:同人,卦名,下离(S)上乾(=),象征“和同于人”;野,原野。此谓与人和同必须处于广阔无私、光明磊落的境界,故特取“原野”喻“同人”之所;以此“同人”,前景必能畅通,故曰“亨”。《正义》同人,谓和同于人;野,是广远之处。借其‘野’名,喻其广远;言和同于人必须宽广无所不同,用心无私,处非近狭,远至于野,乃得亨通。”案,高亨云‘同人’二字当重。‘同人:同人于野’者,上‘同人’二字乃卦名,下‘同人’二字乃卦辞,此全书之通例也。”(《周易古经今注》及《周易大传今注》)其说可取,故在卦辞中增“同人”二字为卦名,并加括号以别之。 ②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:这是进一步表明,能广泛和同于人,可以涉越险难;但“同人”不得为邪,故又强调利于“君子”守正。《正义》与人同心,足以涉难,故曰‘利涉大川’也;与人和同,易涉邪僻,故‘利君子贞’也。”

说明:


《彖》曰:“同人”,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,曰“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译文:《彖传》说:和同于人,譬如柔顺者处得正位、守持中道又能上应刚健者,所以能够和同于人。和同于人,强调在宽阔的原野与人和同,可获亨通,利于涉越大河巨流,这是表明刚健者的求同心志在施行。禀性文明而又强健,行为中正而又互相应和,这是君子和同于人的纯正美德。只有君子才能会通统一天下民众的意志。

注释: ①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:柔,指六二;乾,健也,指九五。此句以六二得位居中、与九五志同相应,释卦名“同人”之义。《正义》柔得位得中者,谓六二也;上应九五,是应于乾也。”
②乾行:此释卦辞“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。”指六二固能以柔上应刚健,但刚健能下应阴柔则是“同人”的关键所在,故特称“乾行”。《王注》所以乃能‘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’,非二之所能也,是乾之所行也。”
③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:文明,指下离为火,如文德光明;健,指上乾;中正,指二、五位正居中。这三句以上下卦象及二、五爻象说明卦辞“利君子與”的涵义。《正义》广此以二象明之,故云‘文明以健‘中正而应’,谓六二、九五胃居中得正而又相应:是君子之正道也,故云‘君子正也’。若以威武而为健,邪僻而相应,则非君子之正也。”
④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:此句归结全《彖》,进一步赞明卦辞“利君子贞”之义。《正义》:“唯君子之人,于‘同人’之时能以正道通达天下之志,故利君子之贞。”

说明: 《折中》日上专以‘乾行’释‘于野’、‘涉川’者,但取刚健无私之义也;下释‘利贞’,则兼取明健中正之义。盖健德但主于无私而已,必也有文明在于先,而所知无不明;有中正在于后,而所与无不当:然后可以尽无私之义,而为君子之贞也。”此说剖析《彖传》之义甚见明确。


《象》曰:天与火,同人;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天、火相互亲和,象征“和同于人”;君子因此分析人类群体、辨别各种事物以审异求同。

注释: ①天与火,同人:与,作动词,犹“亲”,《管子•霸言》“诸侯之所与也”注谓与,亲也”,此处犹言“亲和”。这两句以天体在上、火性亦炎上,两相亲和,释《同人》上乾为天、下离为火之象。《正义》天体在上,火又炎上,取其性同,故云‘天与火,同人。’”案,《集解》引《九家易》日谓乾舍于离眉而为日,天日同明、以照于下,君子则之、上下同心,故日‘同人又引荀爽曰乾舍于离,相与同居,故曰‘同人’也。”两说各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卦象,并可存备参考。
②类族辨物:类,用如动词,犹言“类析”,与“辨”字义近互文;族,《正义》“聚也”,意指人类“群体”。这是说明“君子”观《同人》天、火虽异,其性有同之象,悟知通过辨析人类、众物的异同特征,可以存其异求“和同”。《本义》类族辨物,所以审异而致同也。”《朱子语类》类族,是就人上说;辨物,是就物上说。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,故随他头项去分别。”

说明: 《睽》卦《大象传》曰君子以同而异”,此卦言“类族辨物”:两者在求“同”方面有相近之义。但《睽》卦是在事物“乖睽”的前提下揭示“合睽”之理,而《同人》卦却是展示广泛“和同于人”的过程中存异求同之道:这是两卦本质意义的区别(可参阅《睽》卦《大象传》译注)。李光地指出虽大同之中,各从其类,自有区别。故上下有等,亲疏有杀,人之知愚善恶有分,物之贵贱精粗有品:类而辨之,各得其分,乃所以为‘大同’也。”(《周易观彖》)此说已揭明本卦《大象传》的大旨。


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

译文:初九,刚出门口就能和同于人,必无咎害。

注释: ①同人于门,无咎:指初九以阳居初,处“同人”之始,不系应于上,有出门便广泛与人和同之象,故获“无咎”。《王注》居《同人》之始,为‘同人’之首者也。无应于上,心无系吝,通夫大同,出门者同,故曰‘同人于门’也;出门同人,谁与为咎?”

《象》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!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刚出门口就能和同于人,又有谁会施加咎害呢!

说明: 《小象传》发爻辞之义,此爻所释尤见精切。何楷曰:“爻言‘同人于门’,《传》以‘出门同人’释之,加一‘出’字,而意愈明。”(《古周易订诂》)
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译文:六二,在宗族内部和同于人,有所憾惜。

注释: ①同人于宗,吝:宗,犹言“宗族”。此谓六二与九五相应,犹如仅与亲近者和同,有“同人”褊狭之象,未免憾惜,故称“吝”。《正义》系应在五,而和同于人在于宗族,不能弘阔。”《尚氏学》卦五阳皆同于二,今二独亲五,则三、四忌之,致吝之道。”

《象》曰同人于宗”,吝道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在宗族内部和同于人”,这是导致“憾惜”之道。

说明: 《彖传》称六二“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”,从卦象整体取义;爻辞言“吝”,是就爻象一端抒旨。《周易会通》引冯当可曰:“以卦体言之,则有大同之义;以爻义言之,则示阿党之戒。”
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译文:九三,潜伏兵戎在草莽间,登上高陵频频察看,三年也不敢兴兵交战。

注释: ①伏戎于莽:戎,兵戎;莽,密生的草,犹言“草莽”。此句指九三以阳刚居下卦高位,比二不应于五,有据二强“同'与九五相争之象,故“伏戎于莽”,俟机而作。《正义》九三处下卦之极,不能包弘上下、通夫大同,欲下据六二,上与九五相争也;但九五刚健,九三力不能敌,故伏潜兵戎于草莽之中。”
②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:这两句紧承前文,说明九三虽频频窥视九五,却因力弱终不敢交争。《正义》唯升高陵,以望前敌,量斯势也;纵令更经三岁,亦不能兴起也。”

《象》曰伏戎于莽”,敌刚也;“三岁不兴”,安行也?

译文:《象传》说潜伏兵戎在草莽间”,说明九三前敌刚强;“三年也不敢兴兵交战”,怎敢冒然行进呢?

注释: ①安行:安,《王注》辞也”,谓疑问语气词;安行,犹言“安可行”。

说明: “同人”应当顺合,不可强争。九三刚亢用强,有违正道,故尽管“伏戎”、“升陵”,也难以达到愿望。
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①。

译文:九四,高据城墙之上,又自退不能进攻,吉祥。

注释: ①乘其墉,弗克攻,吉:墉,音y6ng,城墙;克,能也。此谓九四失位无应,本欲与九三争“同”于六二;但阳居阴位有能退之象,故以“不克攻”获“吉”。《本义》刚不中正,又无应与,亦欲同于六二,而为三所隔,故为乘墉以攻之象;然以刚居柔,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。占者如是,则是能改过而得吉也。”

《象》曰:“乘其墉”,义弗克也•,其“吉”,则困而反则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高据城墙之上”,说明六三在“和同于人”的意义上是不能发动进攻的;获得吉祥,是由于困陷不通时能够回头遵循正确的法则。

说明: 九三不中,九四不正,两者以刚强争“同”于六二,并失“同人”之道。胡炳文日卦惟三、四不言‘同人’”,“三、四有争夺之象,非‘同’者也。”(《周易本义通释》)但九四居柔能退,又许其改过获“吉”。


九五,同人,先号眺,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

译文:

注释: ①先号眺,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:号眺,音h6ot6o,叠韵联绵词,形容大声痛哭,又作“号啕”、“嚎啕”、“嚎眺”等;大师,大军;克,战胜。这三句说明九五阳刚中正、尊居“君位”,与六二同心相应,但因三、四为敌欲争,开初不能会合而“号眺”悲痛,直至克敌制胜之后才与六二“相遇”而“笑”。《王注》近隔乎二刚,未获厥志,是以‘先号眺’也;居中处尊,战必克胜,故‘后笑’也;不能使物自归,而用其强直,故必须‘大师克’之,然后‘相遇’也。”

《象》曰:同人之,以中直也;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:和同于人,起先痛哭号眺,说明九五中正诚直;大军出战才与志同者相遇会合,说明九五与敌对者交战获胜。

注释: ①同人之先:先,是“先号眺”的省略。《正义》《象》略‘号眺’之字,故直云‘同人之先’。”

说明: 胡炳文曰《同人》九五,刚中正而有应于六二,故‘先号眺,而后笑’;《旅》上九,刚不中正而无应于九三,故‘先笑,后号眺。’”(《周易本义通释》)此以两卦“先笑”、“后笑”之异辨析象旨,义有可取。
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译文:上九,在荒远的郊外和同于人,未获同志也不觉悔恨。

注释: ①同人于郊,无悔:此谓上九居卦终极,“同人”道穷,遂有处于荒外、难觅同志之象;但远避内争,超然自乐,也不觉悔恨。《王注》郊者,外之极也。处‘同人’之时,最在于外,不获同志,而远于内争。故虽无悔吝,亦未得其志。”

《象》曰同人于郊”,志未得也。

译文:《象传》说在荒远的郊外和同于人”,说明上九与人和同的志向未能实现。

说明: 欲与人“同”,自然要接近现实生活;上九独居荒远,“同人”之道不能不穷。程颐曰虽无悔,非善处也。”(《程传》)


总论

《礼记•礼运》曰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,“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”,“是谓大同”。这显然是古人的一种美好理想。《同人》卦所发“和同于人”的意义,与这一理想的旨趣颇可相通。卦辞“同人于野”,就显露着“光明无私”的“同人”之道。然而,要实现“同人”愿望,却不是轻而易举的。卦中六爻展示了“同人”之时的各种曲折情状:初九刚出门即与人和同,仅获“无咎”;六二“同人”于宗族,所同褊狭,未免憾惜;九三、九四争相强“同”于人,违“中”失“正”,故前者徒劳无益,后者改过则吉;九五先遭危厄,后以刚正执中得遂“同人”之志;上九孤身远遁荒外,“同人”道穷。可见,《周易》作者毕竟正视现实,没有停留在抽象的理想境界,而是在“同”与“争”的尖锐矛盾中极力揭示出“同人”艰难的本质规律。尤其是三、四、五交,以“兵戎”、“攻战”设喻,更见“同人”过程中矛盾激化的程度。王弼于此卦叹曰:“凡处‘同人’而不泰焉,则必用师矣”(《王注》);换言之,今日“和同”,往往是在昔曰“争战”的“废墟”上建立起来的。不过,从正面的宗旨分析,本卦所追求的广泛“和同于人”的理想,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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